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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工学系代表团会议顺利召开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工学系于2020年11月19日15:00在理工楼B520召开中国共产党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工学系代表团会议。本次会议由工学系代表团团长黄伯强老师主持,工学系代表团全体成员参会。

会议伊始,邱悦老师宣读了中国共产党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 案),并解读选举相关注意事项以及中共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组成员建议名单。

选举办法(草 案)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采用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际到会代表人数的一半,方能当选。选举工作组设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各1名,监票人6名,计票人12名,选票的分发、清点、计票以及全过程的监督都将由选举工作组负责。在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应分别按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姓氏笔画为序排列,报告其所得票数。

接着邱悦老师宣读了中国共产党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关于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 案)。决议(草 案)中充分肯定了第三届委员会兢兢业业所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认为其很好地发挥了政治核心作用,贯彻落实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拓展办学空间,加强内涵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本次会议在场的所有工学系代表团成员认真仔细地听取、思考了中国共产党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 案)以及关于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 案),并无任何异议。至此,中共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工学系代表团会议圆满结束。



  • 更新时间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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